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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第一批次一般特聘专干选聘公告
2024-04-18 11:33: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重点审查考生的学历、年龄、职业资格、职称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背景和专业能力,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资格复审及考察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录用

  1.通过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的考生列为拟录用对象,相关名单将在资格复审及考察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局统一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录用的,且不违反录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录用的人选并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拟录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并按区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2.拟录用对象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招录单位批准,5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录用资格。

  3.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不予递补。

  (四)本公告由光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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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一般特聘专干选聘岗位表

  2.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报名表

  3.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4.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

  5.任职回避承诺书

  6.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17日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第一批次一般特聘专干选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112482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