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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禄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
2016-05-23 21:20:18   地区:云南   浏览:0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由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岗位所需的条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招聘单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合同期限5年)。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七纪工委:0871-68910118;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8905506。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71-68912786;

原标题: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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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docx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