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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重庆彭水县事业单位选聘8人公告(第二次)
2016-05-22 22:59:22   地区:重庆   浏览: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情况,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未达到60分不得进入下一程序。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成绩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县企业服务中心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50%+面试成绩×50%。

县经济和信息化执法大队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30%+《写作》成绩×40%+面试成绩×40%

六、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考察,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工作业绩以及是否与报考条件一致等情况。

七、录(聘)用

1.拟录用人选确定。根据考生考试考察情况等额确定。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申请递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不能确定,则加试笔试。

2.公示。拟录用人员在在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jrs.psx.gov.cn/index_67.html)和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3.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4.其它要求。①经本次选聘的人员必须在新的单位工作三年及以上(在录用文件中予以明确)。②考生参加面试后无故放弃资格的,将其记入个人信息,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县内外选聘。

八、纪律要求

县人力社保局纪检组将全程参与本次机关事业单位选聘工作,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选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本简章由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县国资局、县经信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第二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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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彭水自治县第二次公开选聘事业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doc

彭水自治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彭水自治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