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6云南德宏州事业单位招聘258人公告
2016-05-17 22:47:34   地区:云南   浏览:0

(三)乡镇卫生院岗位调剂聘用

1、本次招聘,若乡镇卫生院出现空岗,考生可自愿按岗位专业需求报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聘用人员。

2、医学专业本科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自愿到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岗位工作(除县、市政府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外),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通过考核择优聘用,但服务必须满5年及以上,服务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脱离该岗位。

 

九、其他

(一)报考普通岗位的考生,德宏州(德宏户籍或德宏生源地)五种世居少数民族(傣族、景颇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综合成绩)。

(二)报考普通岗位的考生,德宏州农村独生子女(由德宏州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提供证明)加照顾分3分,计入总分(综合成绩)。

(三)报考普通岗位的考生,《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综合成绩)。但报考人员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至报名地点审核合格后,方能确定加分。

(四)同时符合上述(一)、(二)、(三)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五)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少数民族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程序的顺序为德昂族、阿昌族、景颇族、傈僳族、傣族、其他少数民族;属于同一民族的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的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程序;若学历仍相同,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六)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考生的考综合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程序;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然相同,按上述第(五)条规定执行。

(七)若按上述规定仍无法确定的,由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和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

(八)生源地和户籍限制,报考人员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因考入德宏州各大中专院校而迁移户籍至德宏州的原非德宏州户籍报考人员视为不符合报考德宏州“生源地或户籍要求”)。具体要求以岗位表所列条件为准。

(九)服务期满1年(截止2016年5月)及以上在德宏州服务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和在德宏州三年聘期满的特岗教师可按德宏籍生源对待。

(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聘计划可能会有细微调整,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招聘计划,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十一)本次考试州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德宏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历年命题专家、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本公告所附所有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三)特别提醒考生注意:根据省人社厅考试时间安排,教师岗位和非教师岗位同时笔试,每名考试人员只能选择一种考试。

十、纪律要求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考生五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和德宏州组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对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该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州级主管部门联系。该公告及招聘岗位表可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hrs.yn.gov.cn/)查询。

联系电话:

0692-2998081(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