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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奉化市事业编制教师招聘8人公告(第二次)
2016-05-17 13:36:21   地区:浙江   浏览:0

1.笔试

报考人员于6月2日下午1:30-4:00到奉化市人事培训中心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初定为6月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试范围为教育教学理论、教材教法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成绩不合格者淘汰。笔试合格成绩划定办法: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为笔试合格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成绩。

2.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职位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不足倍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于6月中旬(具体以发布时间为准)在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奉化教育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形式:试讲。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 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

(三)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职位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列在前;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具体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奉化教育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相关学校。其中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与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到学校后,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如不能在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6届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截止2016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者,不予聘用。

社会人员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的考核期,考核期满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考核期满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人事档案转至奉化市人才服务中心。

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

所有应聘者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人事档案转至奉化市人才服务中心。

(五)递补规定

面试实施2天前,取得面试资格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重新进行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在报考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重新参加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