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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楚雄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41人公告
2016-05-17 13:37:23   地区:云南   浏览:0

报考人员根据招聘条件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对报考人员填写信息进行提示性审核,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审查,如岗位明确具有某类职业(执业)资格证加分的,请在报考时一并注明,未注明的视为不符合加分条件。

报考人员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报考人员登录楚雄州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9:00至7月1日23:59。

(四)报考比例

受报考人数限制开考的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的方能开考,达不到的按不低于3:1的比例调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招聘岗位,不另行公告。不受报考人数限制开考的岗位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岗位将在5月31日9:00以前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楚雄州人才网公告,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费,改报时间为5月31日14:30到17:00,未改报的人员将在7月30日前将所缴费用退回缴费银行卡。但因报考人员原因未按时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考试

(一)笔试。所有岗位均参加《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笔试,笔试分别由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范围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执行,岗位信息表明确的考试类型A类、B类、C类、D类、E1类、E2类、E3类、E4类、E5类,E6类分别对应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中医临床岗位、医疗卫生类西医临床岗位、医疗卫生类药剂岗位、医疗卫生类护理岗位、医疗卫生类医学技术岗位、医疗卫生类公共卫生管理岗位。考试时间为2016年7月2日: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午10:00—12:00。

(二)专业素质考试。凡岗位注明另行组织专业素质考试的,根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高于计划招聘人数3倍数额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人员,实际参加考试人数高于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按计划招聘数3倍的数额确定,低于3倍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后进入专业素质考试。专业素质考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专业素质考试公告将于5月19日前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专业素质考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第3天至第5天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

(三)成绩计算。

不组织专业素质考试的岗位综合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之和。

组织专业素质考试的岗位综合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素质考试成绩(100分制)×50%。

(四)成绩公示。笔试成绩、专业素质考试成绩将分别于8月15日前、8月24日前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

(五)最低控制成绩。最低控制成绩由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平均成绩的8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在发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不组织专业素质的岗位按计划招聘数、组织专业素质考试的岗位按专业素质考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成绩相同,则按《综合应用能力》、(组织笔试岗位的按《专业素质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持有本行业职业(执业)资格证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女性考生的顺序优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