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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2人公告
2016-05-11 17:54:17   地区:云南   浏览:0

笔试时间:2016年7月2日。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录过程。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云南省水利厅网站公告。

(四)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满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核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满分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厅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实施。

1.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只在初次出现的阶段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云南省水利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聘用通知,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拟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证明。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重要提示

(一)云南省水利厅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单位必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进行全程监督。招聘纪律,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执行。

(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和招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云南省水利厅网站(http://www.wcb.yn.gov.cn/)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