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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正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142人公告
2016-04-27 18:49:20   地区:贵州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正安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6名,职位设置情况详见《正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后)。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谢坝乡财政所、市坪乡财政所会计职位,以及定向招聘的相关职位仅限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的毕业生报考;其他职位不限户籍)。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正安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3、从村(居、社区)干部中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人员须为现任正安县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以县委组织部审批为准),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的村干部(以当选证书为准)。

4、本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及其子女。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5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3日及以后出生); 从村(居、社区)干部中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5月3日及以后出生)。

5、定向招聘村(居、社区)干部的职位,限截止2016年5月2日连续担任村(居、社区)干部职务满三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6年5月2日在同一基层服务项目上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2、截止2016年5月2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三年)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6届毕业生;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或纳入2016年县、乡两级“三重管理村”的村干部;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报名时除2016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资格证书等);

12、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日— 5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正安县人才服务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⑴《正安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报名表》表内填写内容要真实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错误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填写错误,视同考生本人填写,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