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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泰州市姜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22名合同制、劳务派遣制企业人员
2016-04-21 19:06:35   地区:江苏   浏览:0

3、总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聘用

1、根据考生总成绩(总分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3、体检合格人员分别与相关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合同制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劳务派遣人员缴纳五险。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770元。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工资待遇按相关工资政策办理。其中:电工和机修工岗位月工资不低于2000元,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聘的人员,月工资为本科2300元、大专2100元。其他岗位人员月工资不低于2500元。之后,按工资政策逐年调整。以上工资标准,合同制人员均含个人应负担的五险一金,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含人个应负担的五险。

六、其他

本简章由泰州市姜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相关结果在区人才网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招聘工作在泰州市姜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咨询电话:0523-88235818 监督电话:0523-88916861

原标题:泰州市姜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劳务派遣制企业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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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泰州市姜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docx

2.泰州市姜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泰州市姜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