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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昆明医科大学招聘50人公告
2016-04-20 14:08: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材料审核地点(材料邮寄地址):昆明医科大学人事处人事科(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邮政编码:650500。

现场提交材料审核时间为: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3日,邮寄材料审核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应聘者于2016年5月18日后凭网络报名时预设的密码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结果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通过者自行打印准考证。

请应聘者仔细阅读上述材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逾期材料不齐或未按时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考试、考核,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公告的岗位若有空岗,具有博士学位且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在2016年11月15日前不受报名时间限制。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免笔试。

笔试暂定于2016年5月下旬进行,待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情况,于2016年5月20日后在昆明医科大学网站公布笔试有关事宜。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组织面试工作(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考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比例)。如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它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该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安排公布在昆明医科大学网站。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七、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博士人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其他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核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到我校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体检合格者,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医科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后签订就业意向性协议。

十、纪律监督及相关规定

考生须遵守国家和云南省的公开招聘政策,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已签订意向性协议的待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见昆明医科大学网站)提交相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和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专业必须与招聘计划所列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学校将提交的材料报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经批准后,拟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

对在2016年11月15日前未能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者,所签协议及公示聘用结果失效。

十一、享受待遇

1.凡受聘人员正式到岗工作后,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在职职工管理,享受国家和我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学校积极支持受聘博士学位人员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及人才培养项目。

3.学校本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受聘人员具有博士学位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学校一次性给予15万元生活补助费,每人提供8万元科研启动费;在附属医院教学岗位工作并具有博士学位的受聘人员享受附属医院相关待遇。

咨询电话:0871-65922929(人事处)

监督电话:0871-65922981(监审处)

原标题:昆明医科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