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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半年浙江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选调)52人公告
2016-04-13 18:02:11   地区:浙江   浏览:0

5、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选调)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选调)计划。此类核减或取消的招聘(选调)计划将于2016年5月12日在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招聘(选调)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16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30)到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车站大道神力大厦4幢406室)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6年5月18日9时--2016年5月22日15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统一进行以《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00分)、《基本素质测验》(满分100分)为主要内容的笔试,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2016年5月22日

上午 9:00——11:0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14:00——15:30 《基本素质测验》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笔试成绩同分的,以《综合应用能力》高分者优先,如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具体名单届时请登陆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体检、考察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于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后在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发布,不另给个人发放。

2、资格复审时,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生源地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选调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原件)、本人初次参加温州市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录用表或调动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含试用期,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5)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5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体检、考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选调)对象,在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wzlcks.com)、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