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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连云港市卫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101人公告(第二次)
2016-04-12 13:48:29   地区:江苏   浏览:0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报名人员须在2016年5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连云港市公共卫生中心18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原则上核减或核销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由招聘单位申请,经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可降低开考比例。应聘被核销岗位的人员,可在资格复审前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涉及岗位核减或核销,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其中: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面试的内容以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告知应聘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及各招聘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相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九、监督和投诉举报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连云港市监察局派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招聘期间,对招聘程序和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以上部门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518-85820181,0518-85812083。

十、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8-85820163。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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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2016年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