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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龙江青冈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招聘24人公告
2016-04-08 18:19:10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相关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聘用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其中第1年为试用期。

2、试用期内,由聘用单位参照本单位同岗位正式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核发工资。试用期结束后,已考取执业资质的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卫计局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纳入事业编制,享受相应待遇。未考取执业资质的继续按原合同聘用。聘期内,聘用人员考取执业资质的,又经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年度绩效考核称职以上的,纳入事业编制,享受相应待遇。聘期满3年后,没有考取执业资质的,聘用单位将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3、录用的2016届毕业生先与聘用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上岗前需进行资格复审。2016届毕业生应于2016年9月1日前提供档案、毕业证、报到证。不能按时提供的,或学历、报名材料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三方协议。审查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后,上岗工作。

4、2016届毕业生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原标题:青冈县2016年公开招聘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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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冈县卫生招聘计划表.xls

青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