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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四川涪城区选调30名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6-04-08 11:17:42   地区:四川   浏览:0

九、体检

经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费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调动(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调阅人事档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十一、选调(聘)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聘)资格,已经被录取(聘用)的予以辞退(解聘)。

(二)从事选调(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整个选调(聘)工作过程,在区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十二、本公告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2016年4月公开选调(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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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绵阳市涪城区公开选调(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绵阳市涪城区公开选调(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