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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徽当涂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101人公告
2016-03-28 16:29:59   地区:安徽   浏览:0

5、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人每科缴纳45元笔试费;进入面试人员,每人缴纳80元面试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报考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报考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2016年4月20日至4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在原报名地点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考。考试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计委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包括综合常识、判断推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占80%,公共基础知识占20%。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55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参加笔试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面试人员成绩须达到或超过所在面试组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3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考试成绩高低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相同的,按判断推理成绩高低排序。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和规程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计委共同实施。

2、考察:由县卫计委负责组织实施,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任何一项有关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的基本情况在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正式聘用前,在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ahdtrsj.gov.cn)网站上公示7天,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拟聘人员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的不再递补。

2、除县人民医院护理岗位(不含助产专业)外的招聘人员,实行编内聘用,合同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县人民医院护理岗位(不含助产专业)招聘人员,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管理,其中工资待遇由县卫计委、县人民医院参照正式在编人员执行,社会保险事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3、鉴于医疗行业专业性强、人员培养成才年限长等因素,设定公开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对未满服务年限主动辞职的,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支付培养费用;对需要取得相应执业资质的专业,招聘的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两年内没有取得的,聘用方将单方面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