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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雷山县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26人公告
2016-03-24 16:29:28   地区:贵州   浏览: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本方案规定进入考试环节。报名考生根据本《实施方案》和所报岗位要求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证明原件、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应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如实填写和提交《雷山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吸收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本《实施方案》和报考者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和同志签署意见,并盖公章。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考试环节资格。经资格审查后,通过审查人员人数低于引才计划数的职位减少引才计划数;无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该岗位取消。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为:第四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雷山县展位,3月26日-27日开展期间。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此次面试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考试工作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采取直接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均简称“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进职位工作等能力情况。面试具体内容由组织、人社部门商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

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听从现场报名工作人员通知。入闱面试(面谈、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谈、专业测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签订就业意向书

面试结束后,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按各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职位拟聘用人员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拟聘人员)。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意向书》一式两份。

《就业意向书》签订后,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后续环节或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需按《就业意向书》约定金额支付违约金,并列为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

 

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名单将在各指定网站公示。

(五)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书》人员列为体检对象,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由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对于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工作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