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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平湖市教育局招聘教师150人公告(第二批)
2016-03-24 14:20:03   地区:浙江   浏览:0

(3)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的按侧文、侧理可以报考小学相应各岗位。

(4)报考中小学语文学科岗位的需通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考试。

(5)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按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可应聘学科(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各学科(岗位)的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6)本简章所提出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为: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以及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招聘录用的程序

招聘工作的程序是:公布招聘信息、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考试、体检、考核、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

1.公布招聘信息。在平湖教育网、平湖人才信息网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按照招聘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平湖市教育局报名,同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由市人力社保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相应学科加试技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有加试技能测试的按笔试成绩40%、面试(上课)成绩3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按笔试成绩30%、面试(上课)成绩3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或面试成绩(含技能测试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招聘中学教师为中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学科专业知识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招聘小学教师为小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招聘幼儿教师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等;报考综合学科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为本综合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4月16日(星期六),参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为学科教学综合能力,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中关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要求进行。报考职业类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书法、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管理学科教师和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教师的需加试技能测试。

按各学段各学科岗位需求计算(平湖各校与乍浦各校分别计算),如相应报考人数超过一定比例的,笔试后以笔试成绩根据各学段各学科岗位需求数在1-6名的按1:3比例、7-12名的按1:2比例、13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后按考试总成绩,按各学段各学科类别总岗位数的1:1.2比例确定最低分数线(遇小数时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入围后再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排位靠前。如有空缺岗位的,再进行第二次填报。

面试时间初定2016年4月24日和4月30日两天(分中小学和幼儿园),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要求另行通知。

4.体检、考核。经教育局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体检并进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公示前由于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要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

5.公示。对拟录用的对象,在平湖人才信息网、平湖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6.聘用。公开招聘的教师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各学校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6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