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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弥勒市财政局紧缺型人才引进3人公告
2016-03-15 19:48:23   地区:云南   浏览:0

成绩计算方式:

取所有考官评分的平均值,即为考生总成绩。

五、成绩公示

考试成绩和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六、体检、政审(考核)和拟聘用人员公示

(一)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二)政审(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政审(考核)方式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政审(考核)的规定进行。

(三)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的,从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被确定为拟录(聘)用的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七、录用及录用后的管理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二)聘用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并实行人事代理。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1.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认真执行。

2.考生要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准确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社部门发出各种通知时,出现联系不上考生或考生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参加考核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为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若发现工作人员有违反事业单位录用规定和程序的,可向州、市各级监督部门举报。

4.本办法由弥勒市紧缺型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弥勒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3—6129786

地 址:弥勒市弥阳镇上清路中段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原标题:弥勒市2016年财政局紧缺型人才引进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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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弥勒市财政局紧缺型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xls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