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考核由用人单位牵头组织,人社部门参与进行综合考核。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区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三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一)根据公示结果,由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确认拟聘用人选。经审核确认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二)按照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对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制度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区管委会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宜临港区发〔2015〕93号)规定执行。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5108937
六、本公告由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七、相关咨询电话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区号:0831-)
招聘单位 现场报名地点 咨询电话
区监察审计局 宜宾市翠屏区酒都路59号临港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办公楼201室 5108823
区国土房管局 宜宾市翠屏区沙坪街道龙顺小区综合楼(临港第二办公区国土分局203办公室) 3621901
(二)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三)有关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831-5201157
原标题: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 年第二次公开招录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2.doc
1.2016年临港开发区第二次招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6年临港开发区第二次招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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