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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西藏山南地区人才引进89人公告
2016-03-14 20:36: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西藏 浏览次数:0

六、身份及户口、档案管理

凡西藏山南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地区教育局引进的人员,其身份属在编公务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期间,本人档案统一转至西藏山南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地区教育局,并由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地区教育局转至用人单位。在引进的8年工作期间,本人户口根据本人自愿,可转至工作单位或放在原籍。户口放原籍人员,工作期满后,本人愿意继续留藏工作,须将其户口转至工作单位。

七、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5日—4月5日。现场报名地点:各院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络报名方式:xzsnrck@163.com(组织)、cirenqunpei@163.com(人社)、snjy2008@126.com(教育)。西藏山南地委组织部报名电话:0893-7821272、13908935337;西藏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报名电话:0893-7821196、18389093333;山南地区教育局师资管理科电话:0893-7820226、13908938089。

2、报名所需证件。报名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资格审查。山南地委组织部、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地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初审。

(二)拟定引进人员名单

根据初审情况,山南地委组织部、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地区教育局在与本人联系了解其基本情况后拟定引进人员初步名单。

(三)面试

西藏山南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地区教育局会同有关单位到学生所在地进行面试,面试后确定引进人员名单。

(四)政审体检

凡确定为引进对象的,由毕业院校进行政审。引进对象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先由本人垫付,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后据实报销。

(五)签定协议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保证引进人员的稳定,引进人员要与山南地委组织部、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地区教育局签定就业协议。

(六)进藏分配工作

引进对象实行统一时间进藏,并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报到证》到西藏山南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报到,由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地区教育局进行分配。

(七)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其它

(一)本公告由西藏山南地委组织部、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引进人员如与用人单位在工作待遇等方面发生异议,由西藏山南地委组织部、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地区教育局负责仲裁。

原标题:西藏山南地区2016年人才引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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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南地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表.xls

中共山南地委组织部 地区人社局(公务员局)地区教育局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