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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医疗岗)
2016-03-04 15:09:22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四、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12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岗位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管理局人社部门备案。

(二)凡被聘用人员其家属工作、住房一律自行解决。

(三)凡被中心医院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岗位录用的人员,享有12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优惠政策(康定嘉园购房)。

五、相关要求

(一)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通过考试被聘用后,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红兴隆管理局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通过考试被聘用后,须在2年内考取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心医院医生岗位通过考试被聘用后须在2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证。以上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各环节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五)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

(六)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被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为五年 (含试用期),因工作需要在管理局范围内调转除外。

(八)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录用通知后七天内持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原标题: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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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兴隆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2、农垦红兴隆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待更新)

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