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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聘30人公告
2016-02-01 18:25:24   地区:天津   浏览:0

(四)考试和考核

1. 教学科研岗位

主要采用考核的方式,包括面试、试讲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 本科及以上层次教师岗位

主要采用考试的方式,包括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方式,具体的考试和考核办法按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统一安排执行,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tute.edu.cn/),以其公布的要求为准。

(1)资格审核

学校人事处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会同用人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tute.edu.cn/)发布。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学校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笔试

笔试的具体安排将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tute.edu.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以其公布的要求为准。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tute.edu.cn/)发布。

(3)面试

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通过答辩、面谈等方式。面试成绩以60分为及格线,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笔试50%、面试50%合成总成绩。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tute.edu.cn/)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tute.edu.cn/)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1.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参加体检,费用自理。

2. 体检合格者,进入岗位实践考察环节,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期满,由实践部门出具岗位实践综合鉴定,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3. 应聘者声明放弃体检、考察或者应聘者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考试、考核和考察)结果,经校党委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及拟聘岗位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若应聘者声明放弃,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正式入职后,学校与之签订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拟聘人员需在公示后6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88181506 洪老师

022-88286192 杨老师

举报、投诉电话(校纪委):022-88181503

原标题: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6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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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人才需求计划.zip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