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6春季福建厦门市第三医院招聘100人公告
2016-01-25 11:00:28   地区:福建   浏览:0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硕士研究生应聘者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学历,且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招聘方法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进行两周的临床试用,试用结束后,由所在科室考核后送医务部备案,最后提交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录用。第二阶段:录用后还需进行三个月的临床试用考核,考核通过后,医院按规定给予办理录用手续。

 

(三)中、高级职称应聘人员:采用三个月的临床试用考核,考核通过后,提交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录用,最后医院按规定给予办理录用手续。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五、体检与录用

(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按通知要求到厦门市第三医院集中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二)根据考试、资料审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厦门市第三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党政联席会审核同意后,由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纳入编外人员管理。

(四)聘用人员的工作、收入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可向厦门市第三医院人力资源部咨询。

六、其他事项

(一)凡被录取的人员须与医院签订协议,承诺在厦门市第三医院履行相应的服务工作期(医疗10年,护理5年),期间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医疗10万,护理2万)。

(二)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三)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四)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6届毕业生。

(五)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报到上班,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到岗,应提前向厦门市第三医院人力资源部请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2016年9月3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七)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及面试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当即取消此次录用资格。

原标题:厦门市第三医院2016年春季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2016年春季厦门市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厦门市第三医院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