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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广州医科大学系统招聘479人公告(第二批)
2016-01-19 17:46:31   地区:广东   浏览:0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一)招聘岗位

见《广州医科大学系统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

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26日

(三)报名方式

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进行报名。

国内毕业生所持学历或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版)》(附件2)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专业学位代码目录(仅含专业学位代码)》(附件3))。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院校认定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及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可方可报考,此类报考人员请主动联系应聘单位人事部门说明情况并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发送到该单位人事部门邮箱,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证明模板见附件4,人事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5。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应聘者承诺其在报名系统提供的一切信息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该协议。

(四)资格初审

2016年2月1日至2月29日,对报考者个人情况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进入笔试考核环节,仅在系统中进行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审核通过者,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3月3日至3月4日,不按时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进入考场的,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核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笔试由广州医科大学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笔试时间为2016年3月5日(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所示为准)。

2、笔试对象

原则上硕士及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均需参加笔试,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员不需参加笔试,但以下几种情况除外:

(1)岗位要求为“硕士学位”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应聘该岗位也需参加笔试;

(2)岗位要求为“学士”的,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应聘该岗位也需参加笔试;

(3)岗位要求为“初级职称”或者 “中级职称”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应聘该岗位也需参加笔试。

3、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免笔试人员计算进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方法及通知

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原则上按照1:4的比例进行确定。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与经笔试入围人员一同接受面试考核。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考核的,需至少提前1天告知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若面试当天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则不再递补。

2、资格复查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根据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时没有学历学位证书的,以就业推荐表及毕业成绩单代替)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接受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的复查,通过复查方才可参加面试。

3、面试内容及成绩

面试内容包括面谈和实操(授课或技能实践等)两个环节,均采用百分制,其中面谈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实操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环节先后顺序由用人单位依据其自身需求决定,前一环节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后一环节,任一环节成绩低于70分的,均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