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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龙江大庆红岗区属事业单位招考10人公告
2016-01-07 18:40:27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考生本人需提供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考务费10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的综合素质,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主要以问答的方式进行。

2、计算综合考试成绩

总成绩以百分计。在总成绩核算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考试总成绩报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待公示无疑义后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执行;

(2)由红岗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3)拟聘人员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资格审查确认、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示期为三天,拟聘人员情况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间,考生对拟聘人选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区人社、纪检部门提出,区人社、纪检部门认真调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公示后进入聘用阶段,进入聘用程序后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459-6790123(红岗区监察局)。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考的10人,按照相关规定落事业编制,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兑现工资福利待遇。入职后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二)按高校毕业生管理有关规定,改派按照毕业院校所在省毕业生管理部门毕业生改派规定执行。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现场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聘用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考生报名时要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通讯畅通。

(六)本次公开招考由红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459-6787955。

原标题:大庆市红岗区2016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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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区属事业单位招考报名表.rar

2016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区属事业单位招考招考计划.rar

红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