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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屏边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教师岗10人公告
2016-01-07 18:47:13   地区:云南   浏览:0

5.确定引进人员。考核专家组根据考核情况,在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用人员中有考生自动放弃,视考核情况可以从考核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五、考试题本的制作

1、考试试题的制作,从开始到考试结束,必须严格保密。

2、每个岗位参与命题的人员不少于2人,按1:2的比例从备选人员中随机抽取,实行封闭管理,监督人员负责监督直至考试工作结束方可解围。

3、每个岗位考试题本准备3套,让考生代表抽取1套作为本场考试的题本。

4、考试题本一经开封启用后,不得再作为本次考试的题本重复使用。

六、成绩公示

经考试(考核)后,对考生成绩进行公布,并统一在红河人才网上公示。

七、录用和管理办法

(一)拟聘人员确定后,由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登记证、教师资格证(岗位未要求的不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资格复审通过的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核(政审)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

(二)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接到不良反映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拟录用人员必须提供录用岗位条件相对应的证件、证书原件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三)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进行管理。

(四)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凡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及其它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责任自负。

 

八、纪律

(一)根据原国家人事部第六号令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招聘引进紧缺人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人大反映,也可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简章由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73—3225636

屏边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873—3222233

屏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系电话:0873-3221432

屏边县林业局联系电话:0873-3221322

屏边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0873-3221318

屏边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局联系电话:0873-3221037

原标题:2016年屏边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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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屏边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