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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事业编制教师招聘65人公告(第二批)
2016-01-07 18:48:14   地区:浙江   浏览:0

办理录用手续截止到2016年8月5日。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未能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留学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未能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定书的,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自办理录用手续起两年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者解除聘用合同。报名时暂时无法取得的报名材料,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正式材料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取得,届时不能提供者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录用手续时,若发现拟录用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办理录用手续时,拟录用人员被取消录用资格或放弃录用的,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被录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九、其他事项

2016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取得时间为2016年(其中:留学人员毕业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为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

生源地认定以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准。

招聘的教师全区范围内分配,重点补充农村师资。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12号)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家庭贫困考生凭民政部门证明免收考务费。。

十、本公告由江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江北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87668723(其中报名期间只接受现场咨询)

监督机构:江北区教育局纪检组:87663292

原标题:2016年江北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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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北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相关附件

江北区教育局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