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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惠州市技师学院教师招聘7人公告(第二次)
2015-12-31 12:40:30   地区:广东   浏览:0

(三)发布考试通知(含领取《准考证》)

1.在我院网站发布教师招聘考试通知。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严格按照考试通知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一般情况下验完后返还)和复印件(留存),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证上有注明考试的时间、地点、考生准考号、考试须知等内容),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凡有材料弄虚作假者和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得参加教师招聘考试。

(四)现场验证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以发布的《教师招聘考试通知》要求为准。应聘者材料如有作假,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所有应聘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一式1份(需交原件)。

2.大一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相片2张,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应聘岗位及职位代码。一张贴报名表,一张交验证人员(贴准考证)。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4.其他要求:

A.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必须提交由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者《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B.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取消的2014届、2015届的毕业生报考时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C.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时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D.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考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E.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2年12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我院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者还需在验证时提交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方式和范围、考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1.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初定2016年1月中下旬,具体请关注学院网站公告。

考试地点:惠州市技师学院(惠州市江北西区31号小区)。

2.考试方式和范围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含试讲、综合能力测试)两个部分组成,各环节均采用百分制,笔试、试讲、综合能力测试各环节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免考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要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进入面试环节;如60分以上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职数3倍以上,则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职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60分以上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职数3倍,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

A.试讲

试讲主要考察考生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态度和教学思想。试讲内容在报考专业范围内通过现场抽题确定,考生可现场准备30分钟,试讲时间为20分钟,根据考生试讲情况,在评委集体同意的前提下,可提前结束试讲。

试教成绩在本测试时段的“候分室”向应聘者公布,并由应聘者在成绩单上签名确认。如应聘者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名,由考场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B.综合能力测试

由评委以座谈方式对考生进行提问,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能力,时间为15分钟,在试讲结束后当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