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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东光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医疗岗)
2015-12-30 17:13:42   地区:河北   浏览:0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1月15日登录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glss.com),自助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报考乡镇卫生院人员加考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占50%计入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2016年1月16日上午8:30—10:30(120分钟);报考乡镇卫生院人员,专业考试笔试时间1月16日上午11:00—12:0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1月16日在人社局网站发布并公示。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面试

(1)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选先进行证件审核。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到人社局四楼事业单位管理股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面试

①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招聘人数,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1月22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一天请于东光县人社局网站查询。

③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人社局网站公布。

④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再进行笔试加试。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办法确定。

(五)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人社局网站公布。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及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要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于1月26日到人社局四楼事业单位管理股报送毕业生档案。

(七)公示

拟聘人选在人社局网站进行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人社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