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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弥渡县卫生系统考核招聘17人公告
2015-12-30 17:13:54   地区:云南   浏览:0

根据云组通〔2012〕45号文件要求,在面试(或实作)合格人员中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进入体检。如考生合成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胜出。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考核时间

考核(笔试、面试)、签订聘用协议及校园招聘工作需在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具体考核面试时间由县卫计局确定。如招聘岗位出现无人报考或招聘人数不足,经县人社局研究同意,由县卫计局拟出校园招聘方案进行校园招聘,并将校园招聘方案需报州人社局备案。

七、体检

县人社局、县卫计局负责组织拟聘用毕业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成绩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局提出意见,再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属于往届生的,由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分别提出招聘意见后,县人社局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专题请示(附人员花名册、审批表、体检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属于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协议,经县卫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将聘用协议签订情况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待2016年7月份统一办理审批手续。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协议。凡未按考核招聘程序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律不办理相关手续。经“考核招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得再参加后续州内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

2016年度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1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一)考生在填写《资格审查表》时,应认真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计局发出考核、体检及其他相关通知时,如毕业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三)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应聘者如违反相关纪律要求,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处以禁考5年的处罚。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卫计局联系。

联系电话: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160562

弥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8162692

监督电话 8164387(县纪委派出社会事业部门纪工委)

特此公告

原标题: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弥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弥渡县2016年卫生系统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1、2016年弥渡县卫生系统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2016年大理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