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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10人公告(第二批)
2015-12-30 13:27:15   地区:江苏   浏览:0

2.试讲。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在试讲合格的人员中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试讲成绩的总分从高到底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的1:3确定参加人选。

 

3.面试。面试按照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

4.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3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按3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应聘人员参加试讲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各项考核。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论文(原件)两篇。

四、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察,并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64017

联系人:黄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64053

联系人:傅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5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原标题: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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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岗位表(第二批).xlsx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