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16云南大理州事业单位教师岗招聘204人公告
2015-12-26 23:50:04   地区:云南   浏览:0

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本级招聘领导组对报名学生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工作由本级人社部门牵头召集招聘部门统一复审。在进行学历、专业验证时,要按照应聘者毕业证原件上的专业名称进行认真审核;学历验证应根据当年云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编制的《云南招生》(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对学生当年录取批次进行认真审核。

五、招聘方式

州级单位的招聘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市的招聘工作由各县市根据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组织。笔试前,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各自招聘方案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报名人数为1:1的岗位,可直接采取面试(面谈)、试讲、实作、考核等形式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测评,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核成绩提出明确的拟聘用意见。

凡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超过1:1以上的岗位要实行专业笔试、面试两个程序。笔试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能力进行考核。先由主管部门 (或用人单位)组织报名考生进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合格最低分数控制线由各主管部门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选。面试(或实作)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根据云组通〔2012〕45号文件要求,在面试(或实作)合格人员中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进入体检。如考生合成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胜出。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考核时间

考核(笔试、面试)、签订聘用协议及校园招聘工作需在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具体考核面试时间由各县市和招聘主管部门确定。如招聘岗位出现无人报考或招聘人数不足,经同级人社部门研究同意,由招聘主管部门拟出校园招聘方案进行校园招聘。县市校园招聘方案需报州人社局备案。

七、体检

由州级各主管部门、各县市负责组织拟聘用毕业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成绩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再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属于往届生的,由各县市人社局、州级招聘主管部门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专题请示(附人员花名册、审批表、体检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属于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协议,经州级招聘主管部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将聘用协议签订情况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待2016年7月份统一办理审批手续。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协议。凡未按考核招聘程序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一律不办理相关手续。经“考核招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得再参加后续州内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

2016年度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1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一)考生在填写《资格审查表》时,应认真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州级招聘主管部门发出考核、体检及其他相关通知时,如毕业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