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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西临汾市防雷减灾管理中心招聘8人公告
2015-12-21 23:35:29   地区:山西   浏览:0

(2)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 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于2016年1月13日-14日在临汾市气象局领取。

(4) 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气象法律法规、气象基础知识、防雷专业知识等。

2.面试

面试由临汾市气象局制定实施方案,经招聘领导组核准后负责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者,方可参加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分别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笔试成绩及格者为参加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命题由临汾市气象局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由临汾市气象局依据招聘岗位工作性质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的总成绩不低于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将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拟任岗位资格、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汾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一)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临汾市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二)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受聘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临汾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四)所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

联系电话:0357-2519532

监督电话:0357-2518816

原标题:临汾市防雷减灾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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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临汾市防雷减灾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2.2015年度临汾市防雷减灾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