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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安徽定远县事业单位选调9人公告
2015-12-18 13:07:49   地区:安徽   浏览:0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选调使用通知。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新选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依据关于印发《定远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用人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时间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4288041 0550—4288169 0550—4288168 0550—4343508)。

2、严格实施各项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3、对违反公开选调政策和纪律要求的选调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盐化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定远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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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定远县公开选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