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研究机构
2015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岗37人公告(第二次)
2015-11-27 18:47:42   地区:广东   浏览:0

9.应聘人员可自行提供符合岗位优先录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和其他体现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的业绩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是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近期照片应一致。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招考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其专业代码对应的学科、专业详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则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应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一般情况下,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最迟可延至进入考察程序前提供。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

招聘单位以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为依据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于报名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发给准考证。

报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考试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分专业技术水平综合测试和结构化面试。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合格线为80分。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时,根据《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岗位计划》“其他条件”中的优先录聘条件、与岗位的匹配度等因素确定名次。

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

八、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工作经历等(不含年龄)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开始之日。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