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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半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医学院及附属医院招聘教师岗25人公告
2015-11-25 11:45:07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3、考生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四)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15年12月25日 9:00-16:00

1、考生本人携带简历、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简历中提及的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齐齐哈尔医学院图书行政楼1楼办公大厅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为在校生需提交学历、学位授予院校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3、报名考生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所准备材料不完备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及录取资格。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

地点:详见准考证(现场确认时发放)

面试时间、地点在现场资格确认时通知。

 

(六)考试办法

1、应聘本科及以上岗位、硕士研究生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应聘博士学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2、笔试:笔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及英语,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 专业知识(70分)+英语(30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的第二日在齐齐哈尔医学院网站公示),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自命题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应聘本科及以上岗位、硕士研究生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博士学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注: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考试合格后,学院统一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学院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核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齐齐哈尔医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学院将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院就业协议书》,正式办理接收手续。

八、聘用与待遇

1、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大学生就业协议及聘用合同,档案关系存放在齐齐哈尔市人才服务局,存档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待遇与编制内人员相同,同工同酬,享受国家统发工资标准、校内岗位津贴、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规定比例由单位及个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按相应专业系列评定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九、几点说明

1、2016年应届毕业生办理入职手续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否则用人单位将不予聘用。

2、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联系方式

(一)齐齐哈尔医学院

联系人:刘向民 联系电话:0452–2663311

(二)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四医院

联系人:马秀梅 联系电话:0452–2739658

(三)齐齐哈尔医学院纪监办公室

监督电话:0452–2663323

原标题:齐齐哈尔医学院及附属医院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齐齐哈尔医学院编外自主公开招聘管理办法(试行).doc

2、2015年下半年齐齐哈尔医学院及附属医院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计划.doc

齐齐哈尔医学院人事处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