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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宁波市北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招聘112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15-11-19 10:58:58   地区:浙江   浏览:0

 

现场报名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身份证、个人简历、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高考时的户籍证明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社会人员还须提供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从业)证书、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北仑区域内民营机构)或单位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记录证明及其他资格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4)招聘岗位指标在10名及以下,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酌情核减招考指标;招聘岗位指标在10名以上,与报考人数不足1:2比例的,核减招考指标。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入闱面试的基本分数线为60分。笔试当天考生须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本次考试不提供相关参考书。笔试时请携带黑色钢笔或水笔。

笔试考一门,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考试试题分为临床医学、麻醉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同时适用于中西医结合)、病理学、医学影像学(同时适用于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同时适用于助产士)、预防医学、中药学、药学。招聘岗位设置两个专业的,笔试试卷按第一个专业命题。笔试时间暂定于2015年12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各岗位招聘指标(5名及以下按1:3比例,5名以上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测试考生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需加试技能操作考试。面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护理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同一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加试一门岗位专业知识笔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而空缺的指标根据该岗位考试总成绩酌情递补。

(四)选择意向单位

对报考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意向单位。若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的先选择;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并列,加试一门岗位专业知识。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选择意向单位(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选择意向单位的视作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不服从调剂致使志愿不被录取而空缺的指标根据该岗位考试总成绩酌情递补。

(五)考核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以综合考核为主。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在进入考核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卫计局提交书面申请。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因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而空缺的指标不再递补。

(六)公示、录用

(1)区卫计局根据考试、体检结果,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在北仑卫生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在正式报到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的资格审查,查阅其本人的真实档案,核实是否符合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