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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东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竞聘中学语文教研员公告
2015-11-17 23:41:37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充实教研力量,经研究决定,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中学语文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全市各高级中学一线语文教师或县市区教研室中学语文教研员。

二、报名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开拓创新,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奉献精神。

2.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教学研究和组织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已聘为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教龄十年以上。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6.具有市级教学能手或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等教学荣誉称号。

三、方法步骤

1.报名。符合申报应聘范围和资格条件的人员于2015年11月16日至22日,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到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报名,具体地址是:济宁市环城西路40号二楼2076室。

2.资格审查。按照标准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于2015年11月23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张榜公布。

3.听课评课。组织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听评课。参聘教师和评委同时听一节语文公开课,然后进行评课,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4.演讲和面试答辨。竞聘演讲的内容包括工作实绩、任职优势及任职后的规划设想。面试答辩主要测试应具备的各种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等。演讲限时10钟,答辩10分钟。成绩张榜公布,并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根据应聘总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实绩。

6.拟定人选。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拟定初步人选。

7.公示。将拟定人选在教育系统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聘任。

四、工作要求

1、竞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2、竞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对违反竞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原标题: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公开竞聘中学语文教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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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教育教学研究室公开竞聘教研员资格审表.doc

济宁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