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县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开展考察工作,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在职考生考察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及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2016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6年7月31日前未能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职位其他条件要求相关资资料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其它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六)聘用审批
考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成绩合格证明、二乙及以上普通话合格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招聘单位审核。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松桃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经招聘单位和“县招聘办”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九、有关事宜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二)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不得少于三年(服务时间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算起,含试用期)。
(三)咨询电话:0856—392049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录用调配股)
0856—2836108(县教育局人事股)
十、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原标题:松桃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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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苗族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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