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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易县人劳局招录城市管理协勤人员100人公告
2015-11-03 19:34:55   地区:河北   浏览:0

8、 政审。对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综合考察,由县执法局负责。

9、公示。面向社会公示成绩等情况,公示3天后,无任何不良反映的,方可录用。

10、审批录用。拟录用对象与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认为不具备工作基本素质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给予辞退,所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五、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无编制,无人事关系,被录用人员与县劳务派遣机构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9年,分两次签订,第一次三年,第二次六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每月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210元,绩效工资300元,外业补助300元,生活补贴240元执行;以后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进行调整。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所需费用由县财政负担。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的(电话另行通知),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原标题:易县财政局关于公开招录城市管理协勤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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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易县招录城市管理协勤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