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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3人公告
2015-10-26 22:08:14   地区:广东   浏览:0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本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本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2015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及相关事宜将在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dptc.cn/)公告。

五、考试

行政教辅、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加面试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时间定于2015年11月22日上午9时。

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dptc.cn/)公告。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行政能力及相应业务水平,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入围人员进入面试。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二)试讲

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能力、教学技能与方法等。需要试讲考核的按照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要求按时参与试讲考核。试讲需要准备PPT,时间限时25分钟,其中试讲不超过15分钟,问答不超过10分钟。试讲考核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试讲时间、地点和内容等事项请留意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

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试讲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及试讲结束后10个工作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查询相关信息。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言语表达、求职动机以及胜任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行政教辅、辅导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专任教师岗位的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