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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重庆邮电大学专任教师招聘95人公告
2015-10-21 22:10:00   地区:重庆   浏览:0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敏而好学、乐于奉献、遵纪守法;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较高的业务素质,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

(三)身心健康,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硕士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博士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对毕业于海内外知名高校或在企业、科研机构有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年龄可适当再放宽5周岁);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可放宽到50周岁。特殊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天)。

(五)符合《计划表》中岗位描述要求;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条件和要求,并坚持相应的回避制度;

(七)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能够全职为学校工作。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从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前。

(二)报名方式

1.下载并填写审批表

应聘专任教师的人员,请登录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网站主页下载并填写《重庆邮电大学引进人才审批表》;

2.报名时提交相应的电子文档材料,面试时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包括:(1)《重庆邮电大学引进人才审批表》;(2)详细个人简历;(3)有关旁证材料,包括: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等;②各种荣誉证书或教学、科研等获奖证书;③近三年来在本学科重要期刊公开发表的或被SCI、EI、SSCI、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的学术论文以及检索收录证明,所承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合同书等证明材料;④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时需将电子文档材料成功发送至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招聘邮箱:jszp@cqupt.edu.cn。电子邮件主题请以“应聘:应聘二级单位名称+最高学历+姓名(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名称)”命名。

 

个人应聘材料经过学校和二级用人单位联合初审通过后,再通知安排考试考核。

4.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联系方式:

单位: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崇文路2号

邮编:400065    E-mail:jszp@cqupt.edu.cn

联系电话:023-62460012   联系人:胡老师 曾老师

人事处主页:http://rsc.cqupt.edu.cn

学校主页:http://www.cqupt.edu.cn

七、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重庆邮电大学组织实施,考试考核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其中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外语水平能力等,主要通过学术答辩、审查研究成果(论文、项目、获奖、专利、专著、教材等)等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个性特征以及选拔职位需要的特殊能力(如教学能力)等,分值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学院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职称及职(执)业资格、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认为体检人选。

考试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体检由重庆邮电大学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按考试考核总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学校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