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讲合格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3、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 +试讲成绩*60%,总成绩60分为合格。笔试不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4、试讲之前,参加试讲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各类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如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上显示的专业名称与我校招聘专业名称不符的,应提供与招聘专业方向相符的成绩单(必须有相符的专业方向,只有相关课程视为无效),否则不能参加试讲。
5、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申请教师岗位的还必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516-83889173 83889557
联系人:肖老师 汪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6-83889009
联系人:曹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一)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邮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原标题: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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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期)岗位表.xls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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