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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3名事业编制工勤人员公告
2015-10-16 18:51:37   地区:江苏   浏览:0

8、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考察工作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以及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六、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6662410(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0515-88193510(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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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报名表.doc

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