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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
2015-10-15 17:51:50   地区:云南   浏览:0

3.社招人员:交验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或证明(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并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一份。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持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单位证明表(见附件3)。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请在照片背后填写本人姓名)

(六)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和技能等。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在云南人才网、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门户网站公布。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七)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招聘名额数进行等额考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服务意识等方面的内容。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通过体检的人员报省人防办党组研究后确定聘用人选,在云南人才网、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聘用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开招聘纪律与监督

1.招聘纪律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执行。对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71-63995204。

2.考生须服从国家和我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当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省人防办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3995210。

原标题: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5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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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直属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云南省人防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云南省人防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单位证明表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