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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云南马龙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3人公告
2015-10-10 11:44:14   地区:云南   浏览:0

(2)体检不合格的;

(3)拟录(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录(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聘用资格的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

(5)不适宜录(聘)用的其他原因。

2.拟录(聘)用人员,一律实行按分择岗,即按考核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若考核综合成绩相同,以《工作实绩评价》得分高者优先,《工作实绩评价》成绩相同的则以《民主测评》得分高者优先,《民主测评》得分相同的则以《组织评价》得分高者优先)由考生选择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并完备择岗手续。并将对拟录(聘)用人员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录(聘)用意见,填写相关表册,并按规定带齐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11月10日前报曲靖市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同时报曲靖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办理录(聘)用手续后,被录(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与录(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须落户的聘用人员凭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表册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六)有关事项

1.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大学生村官被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后,其在村工作期间计算工龄及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按同等条件人员定级确定工资。

2.经考核招聘的大学生村官,不得再享受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录的相关政策。

3.未录(聘)用的大学生村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考核招聘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进行监督,坚持标准,严格条件,严格程序,阳光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大学生村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考核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核资格以及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等事宜,由中共马龙县委组织部、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0874—8883745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8880461

监督电话:马龙县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0874—8886822

县委组织部12380

原标题:2015年马龙县任满两个聘期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5年马龙县任满两个聘期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2、曲靖市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3、曲靖市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审查表.doc

中共马龙县委组织部   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