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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云南会泽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6人公告
2015-10-10 11:50:15   地区:云南   浏览:0

九、选岗

拟录(聘)用人员,按考核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择岗。若考核综合成绩相同,《工作实绩评价》得分高者优先,《工作实绩评价》成绩相同的则以《民主测评》得分高者优先,《民主测评》得分相同的则以《组织评价》得分高者优先,《组织评价》得分相同的则以聘期考核“优秀”等次多者优先,聘期考核相同的,则以年度考核“优秀”多者优先;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相同的,则以表彰加分高者优先。

 

十、公示及录(聘)用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中按照考核综合成绩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因递补人员考核综合成绩得分并列超出空缺岗位计划数的,则组织考核综合成绩得分并列者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按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1.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录(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聘用资格的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

5.不适宜录(聘)用的其他原因。

(二)公示。对拟聘人员在规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节假日顺延)。

(三)录(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录(聘)用意见,填写《曲靖市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审批表》、《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曲靖市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名册》,连同相关考核材料、体检表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录(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批准办理录(聘)用手续,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办理录(聘)用手续后,用人单位与录(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聘用人员凭《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十一、有关事项

(一)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大学生村官被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后,其在村工作期间计算工龄及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按同等条件人员定级确定工资。

(二)经考核招聘录(聘)用的大学生村官,不得再享受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录的相关政策。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公开、公平与公正,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招聘过程中反映的问题。

(一)考核组全体工作人员、符合考核招聘条件大学生村官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相关人员,在考核过程中必须坚持公道正派、杜绝老好人思想,确保将符合考核招聘条件大学生村官两个聘期的表现情况客观真实反映出来,相关人员在考核过程中必须遵守保密纪律,测评结果、考核评分等相关信息只能向考核组或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报告,不得向其他人员透露。

(二)考核组工作人员与符合考核招聘条件大学生村官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大学生村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考核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核资格以及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违反规定,不按编制限额和经批准的《考核招聘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程序进行招聘的,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

本方案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 0874-5688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