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绛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综合成绩经绛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并报领导组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2.考察:考察与资格复审同步进行。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绛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工作人员领导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绛县人民政府网”、 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示栏、绛县电视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在收到《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后,于30日内与县电视台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
3.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4.签订聘用合同后,持《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人事、档案、编制、工资、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5.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社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九、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359-6524155
县广播电视台 0359-879820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359-2660316
县监察局 0359-6569020
原标题:2015年运城市绛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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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2015年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工作人员领导组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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