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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0人公告
2015-09-17 00:05:01   地区:江苏   浏览:0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试讲成绩排名将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面试按照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前需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的复审,查验下列材料原件(备一套复印件),材料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①身份证;

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

(三)成绩的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四)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533023、025-68533098  联系人:殷老师 杨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联系人:胡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25-68533011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原标题: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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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