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岗结束后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七)考核
泰兴市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要求对选定岗位的人员进行考核。
(八)聘用
考核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领取《泰兴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聘用通知书》,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结报到手续,逾期不能办理者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办法,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将在指定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考生在参加本次教师招聘笔试、面试、体检和选岗时,须按照规定携带相关证件,凡证件携带不全者,一律取消相应资格。
3.合同制幼儿教师招聘到岗后,在5年内不得调离该乡镇公办幼儿园。
五、本简章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泰兴市教育局 0523-87728130、87728131。
举报电话:泰兴市教育局监察室 0523-87728168。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txlss.gov.cn/index_old.asp);泰兴教育网(www.jstxedu.net)。
原标题:泰兴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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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 兴 市 教 育 局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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